各学院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学〔2025〕112号)要求,现就我校2025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的对象和指标数
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。(评选指标数见奥蓝系统)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爱国情怀深厚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,理想信念坚定,脚踏实地。
2.学习成绩优异,自觉遵纪守法。在校期间,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所修课程全部及格。品德优秀,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,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道德品质突出,素质能力过硬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主动参加体育锻炼、校园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、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,热爱集体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优先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团员干部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。
2.专业技能突出,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技能大赛、创新创业创意大赛、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。
3.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、献身国防事业。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乡村振兴就业。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,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。
(三)直接推荐
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,冲锋在抢险、救灾、救人一线,见 义勇为、主动担当,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(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、内设机构等)颁发的荣誉表彰(表扬信、感谢信、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)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班级推荐。班级在本人申请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。
2.学院推荐。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,综合考察,通过考察后要在学院集中进行公示,在公示期间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老师。
3.学校审核。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,在校内进行集中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
四、材料提交要求
各学院请于5月9日(星期五)12点前完成学生管理系统数据录入,学院公示情况拍照打印、《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》(附件1,要求统一A4纸张正反面打印输出,一式两份,需盖章)、《焦作师专推优评先资格审批表(学院汇总表)》(见附件2,相关部门确认盖章),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18室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,政策性强,影响面大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要坚持条件,严格把关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“自下而上”、层层推荐的办法,切实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出来。
2.各相关部门及学院要严格履行资格审核程序,对推荐学生的成绩合格情况、违纪情况、综合表现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审核。
3.纪委(监察处)将全程监督,一经发现所推荐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的,取消推荐名额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学生处电话:3587101 沈老师
纪委(监察处)电话:3594309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5年4月30日